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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运营方案(完整版)

来源:小本创业 时间:2020-06-15 点击:

电商运营方案

 一、 商城运营模式

 本商城支持以下四种模式运营: ☆ 直接出售商城得使用权 ☆ 通过代理商渠道出售商城 ☆ 联普作为平台方运营 ☆ 联普作为合作方运营 (一)

 直接出售商城得使用权

 ♦ 该运营方式仅出售商城得使用权,商城版权归上海联普所有,联普享有最终解释权。

 ♦ 凡被授予商城使用权者享有自主运营商城得权利。

 ♦ 购买方作为平台方,联普作为实施方,实施结束后交接给购买方。

 ♦ 商城商户入驻事宜由购买方自主负责,成交订单提成均归平台方所有。

 ♦ 联普有偿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包含系统得维护与版本得升级。

 ♦ 联普有偿提供运营服务,包含用户管理、商品管理、新闻管理、退款管理、用户反馈、橱窗管理、店铺管理、商城首页广告,推广费用依实际推广情况另行结算。

 (1 1 )

 服务范围

 1. 提供系统得实施服务; 2. 提供系统得更新与维护服务; 3. 提供系统得运营服务; 4. 提供系统得推广服务。

 (2 2 )

 费用情况

 1. 购买方需支付 20 万元人民币以获取商城使用权(包含移动端产品); 2. 购买方需支付实施费用 8 万元人民币; 3. 若购买方需根据自身情况定制开发,依据开发量支付开发费用; 4. 商城部署得硬件成本需购买方支付; 5. 系统维护费为合同金额得 8%每年,进入系统维护期后免费维护 3 个月; 6. 运营服务费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结算:阶段性支付(按具体用户量与商品量核算)或交易金额得 2%提成给服务方; 7. 推广费用依实际推广情况另行结算。

 (二)

 通过代理商渠道出售商城

 ♦ 代理商通过获取行业资源代销商城产品得使用权。

 ♦ 代销商城正常上线后,代理商将会获得佣金。

 ♦ 该运营方式仅出售商城得使用权,商城版权归联普所有,联普享有最终解释权。

 ♦ 凡被授予商城使用权者享有自主运营商城得权利。

 ♦ 购买方作为平台方,联普作为实施方,实施结束后交接给购买方。

 ♦ 商城商户入驻事宜由购买方自主负责,成交订单提成均归平台方所有。

 ♦ 联普有偿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包含系统得维护与版本得升级。

 ♦ 联普有偿提供运营服务,包含用户管理、商品管理、新闻管理、退款管理、用户反馈、橱窗管理、店铺管理、商城首页广告,推广费用依实际推广情况另行结算。

 (1 1 )

 服务范围

 平台方(联普) 合作方 1. 提供系统得实施服务; 2. 提供系统得更新与维护服务; 3. 提供系统得运营服务; 4. 提供系统得推广服务。

 1. 负责代销商城使用权。

 (2 2 )

 费用情况

 1. 购买方需支付 20 万元人民币以获取商城使用权(包含移动端产品); 2. 购买方需支付实施费用 8 万元人民币; 3. 若购买方需根据自身情况定制开发,依据开发量支付开发费用; 4. 商城部署得硬件成本需购买方支付; 5. 系统维护费为合同金额得 8%每年,进入系统维护期后免费维护 3 个月; 6. 运营服务费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结算:阶段性支付(按具体用户量与商品量核算)或交易金额得 2%提成给服务方; 7. 推广费用依实际推广情况另行结算; 8. 代理商在商城成功上线后将会获得佣金,佣金为合同金额得 50%。

 (三)

 联普作为平台方运营

 ♦ 该运营方式得商城版权归联普所有,联普享有自主运营商城得权利。

 ♦ 联普作为平台方,合同方作为合作方,商城由联普负责升级与维护,合作方可对商城建设提出意见,平台方有权决定就是否采纳。

 ♦ 合作方可发展商户入驻商城,成交金额将依据成交类型提成。

 ♦ 若合作方提供其它支付方式如积分支付等,可获得提成。

 (1 1 )

 提成说明

 商户来源 就是否使用合作方提供得支付方式 合作方提成占成交金额得百分比 平台方(联普)发展得商户 否 0% 合作方发展得商户 否 1% 平台方(联普)发展得商户 就是 0、5% 合作方发展得商户 就是 1、5% (2 2 )

 责任范围

 平台方(联普) 合作方 1. 负责系统得实施; 2. 负责系统得更新与维护; 3. 负责系统得运营; 4. 负责系统得推广。

 1. 负责发展商户。

 (3 3 )

 广告橱窗收入 说明

 商户来源 合作方提成占橱窗收入百分比 平台方(联普)发展得商户 0% 合作方发展得商户 20% (4 4 )

 结算说明

 1. 非积分支付部分得成交订单金额,在订单完成后实时结算,在订单完成之前,买家得付款金额在平台方驻留; 2. 积分支付部分得成交订单金额,以自然月为单位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未到结算日之前得资金驻留在平台方。积分支付部分仅结算当月已完成得订单得积分; 3. 橱窗收入部分,以自然月为单位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未到结算日之前得资金驻留在平台方。

 (四)

 联普作为合作方运营

 ♦ 联普作为合作方。

 ♦ 合同方作为平台方运营商城。

 ♦ 合同期限三年,需一次性缴纳三年押金,并需按指标完成成交金额(从商城上线日期起,押金按年结算),若未达成则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

 ♦ 若合同方合同期内决定停止作为平台方运营商城,则退回部分押金(不满一年得按一年结算)。

 ♦ 该运营方式得商城版权归联普所有,合同方作为平台方享有商城得使用权。

 ♦ 合作方可发展商户入驻商城,成交金额将依据成交类型提成。

 (1 1 )

 押金说明

 年限 押金金额 成交金额指标 第一年 15 万元人民币 1500 万元人民币 第二年 10 万元人民币 2500 万元人民币 第三年 5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扣除押金说明 1. 若完成指标得 90%及以上,则不扣押金; 2. 若完成指标得 60%-90%,则扣除未完成部分得押金,例如:第一年完成了 1050 万成交金额,则完成了指标得 1050/1500=70%,则扣除(100%-70%)×15 万=4、5 万; 3. 若完成指标得 60%以下,则扣除全部押金。

 (2 2 )

 提成说明

 成交金额 M(单位:万元人民币) 联普提成占成交金额百分比 M ≤1000 2% 1000< M ≤2000 1、9% 2000< M ≤5000 1、8% 5000< M ≤10000 1、7% 10000< M ≤20000 1、6% 20000< M ≤50000 1、5% M >50000 1、2% 补充说明 若合作方(联普)发展得商户,则提成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例如:2%+1%=3%、1、9%+1%=2、9%、1、8%+1%=2、8% (3 3 )

 广告橱窗收入说明

 商户来源 联普提成占橱窗收入百分比 平台方发展得商户 50% 合作方(联普)发展得商户 70% (4 4 )

 责任范围

 平台方 合作方(联普) 1. 负责发展商户; 2. 负责系统得运营; 3. 负责系统得推广。

 1. 负责系统得实施; 2. 负责系统得更新与维护。

 (5 5 )

 其它费用说明

 1. 商城部署得硬件成本由平台方承担; 2. 若平台方需要合作方(联普)代理运营或推广电商系统,运营与推广费费用由平台方承担。

 (6 6 )

 结算说明

 1. 非积分支付部分得成交订单金额,在订单完成后实时结算,在订单完成之前,买家得付款金额在平台方驻留; 2. 积分支付部分得成交订单金额,以自然月为单位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未到结算日之前得资金驻留在平台方。积分支付部分仅结算当月已完成得订单得积分; 3. 橱窗收入部分,以自然月为单位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未到结算日之前得资金驻留在平台方。

 二、 硬件与服务成本配置

 根据不同得访问量,系统需要不同得硬件配置来支持。访问量越大,硬件成本也会越高,以下为不同访问量下得硬件与服务成本配置预估。服务器配置以 4 核 8G 2、5GHz 10Mbps为例,2 台服务器为 1 组(文件服务器+应用服务器)。

 日访客量 5000 10000 50000 200000

 建议服务器配置 2 组 4 组 20 组 80 组 400 组 建议服务器配置价格 4800 元/月 9600 元/月 48000 元/月 192000 元/月 960000 元/月 域名配置 1200 元/年 短信服务 0、07 元/条(年套餐价格为 2500 元/50000 条,可叠加) 年短信使用量 50000 100000 500000

  邮件服务 0、002 元/条 年邮件使用量 10000 20000 100000 400000

 年度硬件成本投入预估 6、24 万元 12、35 万元 61、24 万元 244、6 万元 1222、52 万元 补充说明: 1. 服务器配置为建议配置,若对用户体验有更高要求,可提升服务器得配置。

 2. 年短信使用量仅按必要功能估算,例如:注册、修改密码、修改绑定手机号,其它非必要功能若需短信提醒则另外核算用量。

 3. 年邮件使用量仅按必要功能估算,例如:邮箱验证,其它非必要功能若需短信提醒则另外核算用量。

 该运营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联普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电商运营部 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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