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 - 种植 - 加工 - 创业 - 骗局 - 问答 - 百科 - 节气 - 民俗 - 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致富创业网 > 养殖致富 > 养龟 > 新形势下路政管理工作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新形势下路政管理工作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来源:养龟 时间:2020-06-15 点击:

 新形势下路政管理工作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XX 年,是 XX 市有史以来的“最严格、最精细、最到位“的城管年。城市管理体制也发生较大的变革,成立了大城管委,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担任主任,由 X 个直属处级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同样,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原有在市一级审批的道路临时占道、挖掘项目也下放到城内五区,市城管局只担任城市管理考核中的“考核官”的作用。体制机制发生了变化,作为区一级的路政管理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道路占用管理工作,XX区市政局做了以下探索。

 一、路政管理工作现状 (一)大城管体制下的行政审批流程 当前,市政局在道路临时占用、开挖审批流程上,现有的流程是,统一在 XX 区政务中心城管窗口申请、受理,区城管局、市政局进行联合勘察并给出意见,再是区城管局作出批示,接着是制证、备案。最后的工作剩下的就是缴费、领证。而且规定行政审批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市城管局未下放审批权时,必须由市城管局进行审批,所需的时间比较长。而在审批权下放之后,由区一级城管局直接进行审批,节省了时间。在审批过程中,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开始一步是在区城管局窗口申请,最后一步也是在区城管局发证。这样既是保证了工作中的统一,又给服务对象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路政管理中的审批依据 在现行的行政法规中,市政局实行城市道路维护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98 号国务院令所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应省、市也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如 X 年修正的《XX 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为城市道路占道、开挖审批提供操作指南。现行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道路市政管理部门应对占道、开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收费,而这些费用用来保证道路地修复。如条例中的第四章“路政管理”中的第三十一条中明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给予赔偿。”在同一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至于收费标准一块,条例中第三十七中规定,“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备案。” (三)近三年办理审批流程的现状 近三年来,市政局下设路政管理科承接道路行政审批工作,服务辖区各类需要占道、开挖的企事业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行政管理审批职责,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局对辖区各类施工进行了收费,XX 年全年收费 X 万,XX 年收费 X 万,XX年截至 X 月 X 日共收费 X 万。在办理审批案件数量上,XX年共 X 件,其中临时占道 X 件,开挖 X 件,XX 年共 X 件,其中临时占道 X 件,开挖 X 件,XX 年截至 8 月 X 日共办理X 件,其中临时占道 X 件,开挖 X 件。通过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开挖收费,弥补了市政维护经费上的不足,同时也实现城市道路的有序发展。

 二、路政管理中碰到的难题 (一)路政管理过程中“ 监管难” 有法律法规依据,重在施行。在市政局现有的监管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部分民众不进行报批,直接在店铺前的人行道开挖。由于辖区范围比较大,这对及时监管造成难题。特别是一些小范围内占道开挖,施工时间极短,极容易形成监管空缺。二是部门占道开挖多选择在夜间进行,造成监管难。白天有人巡视、巡查,若进行占道或者开挖,极容易被发现,也容易及时查处。部分店铺业主或单位利用夜间施工的空档,进行占道施工,特别是一些临街门店,在对“门头”施工上,存在监管难题。三是部分经审批后的单位或个人不按审批的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占道开挖。审批办证发证后,后续的监管是一大难点,是否扩大了占道或开挖面积,是否超出规定的时限,这些都存在一定的监管难题。四是背街小巷的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与主次干道存在明显地区别,背街小巷占道、开挖难以做到实时监管,特别是面对极为有限的人力,对小巷内的活动难以监管。五是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监管难。在城乡结合部,占道、开挖的案件本身不多,若道路两侧的单位或个人法规意识薄弱,不按法规程序走,这些地方也是监管的难点地区。因为在有限的人力上,我们投入更多的是做好主城区的主次干道的监管。

 (二)路政管理过程中“ 执法难” “执法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审批权与执法权”分离导致执法难。在现有的体制中,审批权与执法权是分离的。市政局只有审批权,执法归城管执法大队管。市政局只能对能否开挖作出决定,而是否经审批后开挖或者不按审批规定乱开挖,执法上就存在一定的难度。若城管执法大队不能及时查处,而受损的就是城市道路。

 其二是“地下管线”单位的不规范施工导致“执法难”。市政局作为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门,仅仅是对自己辖区的城市道路实行监管。而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在铺设和维护过程中虽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占道或开挖审批,但在施工过程中却难以做到规范占道或开挖,轻则损坏城市道路,严重一点的便是造成安全事故,尤其是以燃气管道施工维护出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由于分属不同部门,造成一定的执法难度。

 其三是对围挡内的施工状况“执法难”。这一类问题常见于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中,不按报批的内容及规范进行施工,对原有的道路下方的设施进行了何种破坏都难以监管。由于是在围挡内进行的施工,在执法取证上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地铁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不按规范操作,在开挖路段造成道路下方地下排水管道灌满砂浆而淤塞,对城区排水防内涝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部分路段下雨便出现积水现象。

 (三)路政管理过程中“ 收费难”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占道和开挖城市道路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实际当中,对收费存在三个方面的难点。一是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过低。由于现行的道路占道及修复标准还是数年前的标准,有些甚至是 2000 年以前的标准,与现在的修复费用相比相差悬殊,有的收费甚至低于办证审批制证费用。二是对部分占道或者开挖面积过小、时间过短的单位或个人难以收取费用。面积小、用时短,收费上造成困难。即使城管执法队去进行执法,在取证上也会造成一定的难度。三是支持政府重点工程而导致费用收取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辖区的行政审批上,对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的会议纪要,市政局应给予道路占道和开挖上的费用减免,从而间接导致市政局费用降低。

 三、对策建议 (一)增强法制意识,做到管理人员知法懂法 依法依规办事,是大势所趋,也应成为所有路政管理人员必备的素质。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做到路政管理人员知法懂法是破解难题的办法之一。其一是要对行政审批权中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熟记于心,对条例中的六章共计四十五条内容知晓并能随时拿来应用。对《XX 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共计十二章四十一条做到知晓,并了解相关情况,对相关条款能灵活运用。其二是对 XX 市所有的城市管理执法依据有所了解。其中包括市政局承办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在内的行政许可共 X 项,138 项行政处罚,X项行政强制,X 项其他行政行为。可以具体参照长城管政发[XX]X 号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市民群众自觉维护 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事关市民的切身利益。良好的城市道路给市民们提供的是出行的便捷和舒适,提升的是城市的品质。加强宣传引导,在路政管理上争取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甚至化为市民维护的行动自觉,更是城市较高文明程度指数的体现。一是向街道社区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让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城市道路的管理。普及城市道路管理法规,让居民了解城市道路该得到怎样的保护;依靠社区群众发现并制止随意破坏城市道路的行为,让城市道路得到应有的保护;发动群众对占道和开挖的项目进行监督,督查占道和开挖方切实在审批范围内进行施工。二是向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业主和单位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法规”,引导他们切实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将法律法规送到各临街门店。让店主们自觉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若需要占道施工,则按正常程序到市政局办证审批。

 (三)密切沟通协调,实现交警城管信息共享 路政管理,城市道路畅通无阻离不开交警、城管执法大队的密切配合。较为完善的管理方式,便是市政、交警、城管执法大队齐心协力,在信息共享中实现对城市道路的有序管理。一是市政部门在临时占道、开挖行政许可审批上做好与交警部门地密切协作。交警负责道路的畅通工作,若占道导致道路拥堵,交警压力大。而对一些应急抢修、重点工程的占道、开挖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市政部门与交警部门的大力协作,共同把城市道路管理好,保障城市道路功能地有序运转。二是市政部门要与城管部门加强协作。对私自开挖、占道,经行政许可审批后乱挖乱占道的行为进行治理,需要市政部门和城管执法大队地密切配合。市政部门将开挖审批办证情况及时向城管执法大队进行通报,让他们清楚无误地知道辖区哪些地方时经行政许可审批再进行占道和开挖,同时知晓许可的时限、面积为多少,这样才能进行有效地监管。三是建立统一的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由市政部门对全区的开挖、占道办证审批情况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在电子地图上标注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与交警、城管执法大队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可以考虑借助交警指挥中心的路面实时监控对路面上的占道、开挖情况实行实时监控。有了实时监控,也便于对违规开挖、占道情况取证,进而可以通知城管执法大队及时进行查处。

 做好路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需要做到与时俱进。建立一支法制意识强、专业程度高的队伍,借助信息化的手段,保障城市道路完好,从而实现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推荐访问:路政 新形势下 管理工作

致富创业网 www.csyzzm.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致富创业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