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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村规民约2020

来源:养殖技术 时间:2020-06-15 点击:

新农村村规民约 2020

  新农村村规民约 2020

  各位党员、村民同志们: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3、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新农村村规民约 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全村村民必须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直接领导下,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公民的义务,积极认真及时的完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法形成的决定所规定的任务。

  第二条、本约用于规范和调整村民与集体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本村村民和暂住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适用本约,有违反本约行为的,依照本约处理。

  第四条、有违反其他不在本约条款内调整的行为按照上级法律法规及政策或村委会的另行规定处理。

  第五条、全村村民必须自觉遵守执行本约。

  第二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搅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搬弄是非。

  第三条、严禁偷盗、赌博,严禁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对偷到玉米、花生、小麦等各类农作物均按照实际重量市场价格双倍处罚并没收其偷窃的物资,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条、严禁私自砍伐树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野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他农作物,严禁牛羊啃青,违者由当事人或监护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审批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

  第三章 赡养老人及相邻关系

  第一条、尊重老人是社会公德,赡养老人是后代应尽的义务。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子女要确保老年人的住房,不准子女以赡养老人为由强制分老人的财产,强迫老人做不愿做的事。

  第二条、丧失劳动力的老人,有子女负责供给口粮。,每个老人每年不得低于 500 斤(其中小麦 400 斤、玉米 100 斤、花生油 20 斤,给大米者一斤大米顶两斤玉米)给付的口粮要干燥、洁净,由赡养人送到老人家中。、

  第三条、老人家的烧草由赡养人送到老人住处,每月供给柴草不少 200 斤。

  第四条、村委在每年的九九老人节期间对年满 60 周岁的老人根据村经济发展情况统一发放一定福利。过生日时,村委发给**元作为生日礼物。

  第五条、子女应共同商议如何给老人生活补贴,及医疗费用和赡养费等费用,照顾好老人晚年生活起居。如商议不成,可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赡养协议书。

  第六条、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房屋规划建设

  第一条、村民新建翻新房屋,必须服从村委建设规划。凡申请建房户,必须符合土地、房建和村委有关规定,不得违建超建。

  第二条、凡本村村民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卖给外村未办理落户手续的人居住(本村在外工作离休人员除外)。

  第三条、对一切非法乱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村委有权责随时灵气拆除,无条件服从整体规划。

  第五章 奖惩

  第一条、为弘扬社会公德,村民凡在助人为乐、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尊老爱幼各项捐赠等方面做出突出事迹,有较大贡献的,村委将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条、对拖欠集体积累、集资及各项上交款的,要按村委的规定分期付清。对无正当原因拒不上交款的,村委将不予办理出具任何证明手续,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第三条、自 20**年 1 月 1 日起,凡本村村民考取应届本科(二本)以上大学生,村委一次性发给 1**元奖励。

  新农村村规民约 2020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 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 ,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 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 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 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 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 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 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 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 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 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 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米河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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