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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来源:金蝉 时间:2020-06-15 点击: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工作,在环保局的领导下,按照《我区 2019 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内容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实施

  1、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环保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 2019 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2019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合作区2019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内容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我局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在今年我局把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作为重点,克服了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实际困难,凡有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影响附近的,接到举报后专项行动组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情况核实后,当即要求该建筑的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在夜间施工严重的时期,我局监察人员牺牲了个人休息时间连续几天组织夜查,一旦发现夜间施工的现象强行扣押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器具,就这样阻止了该工地的夜间施工行为,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也使得合作区范围内的夜间施工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环保局认真贯彻省、市环保局专项行动有关精神,严格并按照《2019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环境的烟尘污染、建设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以及洗浴、餐饮服务行业烟尘污染等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初步统计,在专项行动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 160 余人次,检查企业 80 家,发放宣传单 30 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20 余份。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11 件,其中噪声 6 件,废气及其它 5 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 年)的通知》《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 年)》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按照 2019 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1)、开展 10 吨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对辖区内所有11家燃煤锅炉单位进行检查,辖区11家使用燃煤锅炉单位已于 2018 年 5 月中旬已全部改造完成,为避免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2019 年 4 月,我局对 11 家燃煤锅炉改造单位进行复查,没有发现复燃的情况。

  2)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全面治理扬尘污染,对企业的煤场、料场、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建立防风抑尘网,建筑工地砂石和其它企业的“三堆”采取覆盖措施,重污染天气采取洒水保湿措施。

  在专项行动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20家,发放宣传单30 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20 余份。

  3、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期间信访举报事项办理工作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讲话精神,全力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信访事项,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妥善解决。

  1)制定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期间信访举报事项办理工作制度,信访电话 24 小时值守,建立信访案件的办理原则,领导包案原则,四不放过原则,信息公开原则。

  2)对涉及“回头看”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限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

  3)该企业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按照方案要求建成一个 5 米×5 米×1.5米的混凝土浇筑防渗池,并于2019年4月15日投入使用。牲畜粪便通过堆肥发酵的方式转化成生物肥分销给需要的用户。

  在“回头看”期间出动执法人员 30 余人次,检查企业 7 家,发放宣传单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8 份。

  4、开展危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固废法》及《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黑环发[2014]24 号)等要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在合作区辖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纳入黑龙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企业按照标准建立危险废物贮存间、悬挂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此次行动共检查医疗单位 26 家,出动人员 50 人次,车辆 20 台次,通过检查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医疗)废物产生、转移、处置、贮存等全过程监管能力。

  5、开展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单位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的管理,禁止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单位接收废机油及包装物、废电瓶、废发动机、废旧变速箱等涉及危险废物的废旧物品。此次行动共检查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单位7家,出动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通过检查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医疗)废物产生、转移、处置、贮存等全过程监管能力。

  6、开展秋冬季大气督察专项行动

  按照省、市秋冬季大气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空气质量,合作区环保局结合合作区实际,开展秋冬季大气督察专项行动工作。

  环保局在辖区内开展秋冬季大气督察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排污单位150 家,出动人员 300 人次,车辆 100 台次,发现存在污染单位 4 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 份。

  7、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了《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2019 年 7 月开始调查摸底工作,重点调查汽车修理行业“散乱污”情况,共检查汽车修理单位 35 家,发现 8 家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我局对 8 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 8 家单位在 30 日内完善备案,这 8 家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出动人员70人次,车辆30台次,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全面提升汽车修理行业备案率,改善了汽车修理行业“散乱污”情况。

  8、黑龙江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决打好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龙江,环保局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

  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我实际,对工业园区排污单位,以及汽车修理行业、餐饮行业、涉及“散乱污”企业开展了全面的检查工作,在此期间共检查排污单位 230 余家,出动人员 460 余人次,车辆 200 余台次,发现存在污染单位 12 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 份。

  9、工区园区的监管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区的管理,杜绝直排和无组织排放现象,我局每月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并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出台《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加强对园区监管。要求园区企业一旦遇到环保跳闸的情况,一是要降低生产有电的负荷,必要时停炉来控制污染。

  在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求园区各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库,不能入库硅石要进行覆盖。目前园区各企业原辅材料已按要求入库或覆盖。

  此项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30 家次,经过对加工区企业的综合整治,加工区的烟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10、加强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1998]30 号)以及省市在高考期间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等有关规定。维护区内考生及居民的合法权益保证高考期间每一个考生都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我们按照要求对 2018 年高考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针对考场设在我区,而且区内建筑工地较多,施工单位复杂等特点,我们采取书面通告、广泛宣传、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和手段,保证了考生在高考期间正常的学习、休息及考试的顺利进行。

  在高考期间我们主要按照以下几个步骤开展工作。

  (1)下达《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的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在 5 月 23日至 6 月 9 日期间禁止在午休时间(11:30—2:00),以及夜间(晚 22:00—早6:00)进行影响周围环境的机械和人为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

  我们向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下达了《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的通知》以及《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禁止夜间和白天午休时间从事产生扰民环境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我们将从严查处,对于重大的扰民事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下达《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在高考、中考时间(6 月 7 日至 9 日,6 月 25 日至 27 日),位于各考点附近、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其他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各考点附近禁止任何噪声源的产生。

  机动车辆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确因城市建设特需,必须在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应严格按夜间施工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边界噪声排放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居民住宅附近的机械加工、汽车修理以及其他产生噪声的单位在中考、高考期间,不得在 18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对周围有噪声污染的作业。

  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从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申请市政府进行停工处理。

  在噪声源检查过程中共检查单位 30 家,下达《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30 份,出动 60 人次,出动车次 20 次。

  (3)、设立 24 小时值班电话,认真作好群众举报及信访的接待工作

  在高考期间及高考前半个月内,我们专门设立值班电话和值班人,认真接待群众的举报、信访及来访,作好记录,及时进行调查和查处,并在 24 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从 5 月 23 日起,我们将组织人员车辆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午间和夜间的巡查,保证每一个可能产生噪声的污染源都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之下。6 月 6 日晚,我们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一支由市局魏学敏局长亲自带队,王德武副局长,爱辉区环保局、合作区环保局参加的检查组,对全市建筑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突袭检查,特别是一中附近建筑工地,检查中未发现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

  (4)、加强高考二天中考场周围的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在高考的两天中,我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午间、夜间巡查外,还将派专人在考场周围巡视,制止突发性噪声的产生;积极与考场的负责人联系,哪里有问题就到那里去,确保考试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在高考前半个月及高考两天中,我们局共出动人员80余人次,车辆20辆次,检查噪声污染源单位 100 余家,查处噪声污染 15 起。连续对 5 个工地进行午间及夜间的巡查,在此期间共发放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通知 22 份,限期改正通知书5 份。我们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市局进行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保证群众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令上访群众满意。截至目前我们共处理了35起信访案件,其中,举报废气污染的14起,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 21 起,针对不同的信访事件,监察人员都会及时受理并到事件发生地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不同的调查结果做出结论及时处理。在以往的基础上,我们加强了信访案件的受理、查处力度,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受理、查处效率。在信访工作中坚持依法治访、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始终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局领导班子定期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集中案件进行检查、监督,难度大、问题多的信访案件局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二是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的机制。大队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保证了信访案件的及时查处,提高了信访案件的查处效果。三是坚持信息反馈、意见征询制度。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征求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群众的好评。四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急事急办,急事出现场,提高了处理环境信访的工作效率。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1、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

  针对 2019 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的6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和上访人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2、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2019 年 5 月 28 日至 29 日,环境监察大队“双随机抽查”组按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 3 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上述 3 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都能正常运行。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没有发现上述企业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没有发现上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四、应急工作情况

  环境监察大队在 2018 年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掌握重点企业的第一手资料,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共出动排查人员 20 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 6 家。

  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业务能力,为更好的投入环境监察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环境监察大队要进一步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为圆满完成下一年度的工作做好准备。具体工作安排:

  1、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的完成。

  2、加强工业园区的监察力度,确保园区各企业烟尘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和解决。

  4、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的工作收缴工作。

  5、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申报工作,坚决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6、进一步推进《无烟城建设》和各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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