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 - 种植 - 加工 - 创业 - 骗局 - 问答 - 百科 - 节气 - 民俗 - 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致富创业网 > 养殖致富 > 蝎子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来源:蝎子 时间:2020-06-07 点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1、习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扫黑除恶”? 2017 年 11 月 8 日,在中办《文摘》(第 160 期) 上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何时召开? 1 月 23 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2 月 1 日,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2 月 1 日省会议后,武汉市接着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作重要讲话,提出“五个进一步强化”要求。

 3、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文件分别是哪些? ①1 月 11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②2 月 12 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 ③3 月 14 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 4、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哪个? 1 月 16 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 号)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过去“扫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7、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对比表

 打黑除恶 扫黑除恶 谁在扫? 公安部门 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纪委(监委)、组织、宣传、信访、工商、民政等 26 个部门联合参与 怎么扫? 露头就打 严打、深挖、横扫 怎么扫? 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多长时间?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 2018 年初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 为期三年(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第一阶段(2018 年) :迅速启动、深入推进 第二阶段(2019 年) :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第三阶段(2020 年)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2、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 4 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13、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经常性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14、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5、如何处理“保护伞”问题?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党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或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严惩。

 16、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10 要素是什么?

  三有:具有稳定性、具有严密性、具有渐进性。

  二不必:利用多种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不必达到特定规模,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活动,不必达到特定数额。

  三多:组织行为多、作案手段多、形式多样化。

  二必须:犯罪组织控制或影响的必须是:“一定的区域、行业”;犯罪组织对区域、行业的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17、我市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 11 个方面有哪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群体性事件和有组织聚众上访背后的黑恶势力。

推荐访问:除恶 专项 斗争

致富创业网 www.csyzzm.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致富创业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