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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授信政策指引

来源:防控 时间:2020-06-15 点击:

XX 银行2020 年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 授信政策 指引 一、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适用于以下四类:一是用于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征收、平整和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二是用于城镇化建设中城镇居民和农民拆迁及安置房建设(适用于保障房 政策的除外);三是用于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原有旧城镇和旧厂房实行建设改造等;四是用于与城镇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相关的,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水电气暖、生态保护、信息通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指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为核心,从事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活动。

 二、总体授信策略 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领域为适度进入类行业,总体授信策略为“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突出重点,防控风险”。

 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新农村建设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 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在符合国家政策、监管要求及我行制度政策 , 确保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以 PPP 融资模式、自营贷款 、 银团贷款等方式,优先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客户,确保贷款风险 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择优支持大型央企、

 地方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主导,运营方式合规的特色小镇、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授信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 1.客户准入方面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经政府批准或明确其承担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职能、按商业化规则运作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及监管要求,通过与项目业务签订协议,承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企业法人。

 (2)

 有独立的资产、机构与人员,实收资本在 2 亿元以上 ,

 中西部、东北地区和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至 1 亿元,具有合规 、

 稳定的资本补充机制,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

 (3)

 股权关系清晰,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规范 ;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未来资本性投资支出、现金流压力较小;还款来源明确、足额。

 (5)

 在我行信用评级达到 BBB-级及以上(项目公司仅申请项目贷款可不做要求)。

 (二)项目准入标准 1. 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承贷主体或项目投资方符合客户准入标准;符合国家或省(区、市)级政府关于城镇化发展的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国 家规划、立项、可研、土地、环保等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规定。

 (2)

 按规定履行了关于城镇化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取得了规划、立项、可研、土地、环保相关批准文件。

 (3)

 项目有明确、充足、可控的还款来源,项目自身现金流及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能够保证按时、足额归还我行贷款本息;项目现金流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确保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且须符合地方政府背景业务授信政策指引中相关区域准入标准要求。

 (4)

 如果公司或项目自身经营性收入还款来源不足,应采取合法、有效的担保措施,优先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且应符合我行相关担保制度规定。

 (5)

 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优先以银团贷款方式,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如以 PPP 融资模式,贷款期限应不超过PPP 协议约定的期限。

 2. 新农村建设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承贷主体或项目投资方符合客户准入标准。。

 (2)

 项目规划、立项、可研、环评、用地等文件手续齐全。

 (3)

 田园综合体项目、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新农村试点项目需纳入国家级或省(区、市)级试点名单;特色小镇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经省级发改委推荐的典型特色小镇名单,优先以银团贷款方式参与。

 (4)

 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

 (5)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应不超过政府采购协议或 PPP 协议约定的期限;项目现金流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应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且须符合地方政府背景业务授信政策指引中相关区域准入标准要求。

 (6)

 主要依靠公司或项目自身经营性收入还贷的,如公司或项目自身经营性收入还款来源不足,应落实合法、有效、足额的还贷来源及担保措施。

 (7)

 从事农民安置房建设的单位优先选择项目实际建设方或总承包商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重点支持领域 (一)重点分行 各一级分行。

 (二)重点客户 优先支持财政状况良好、已经落实有效还款来源的省(区、 市)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或全国 GDP 百强地级市(区 、 县)授权的融资主体。

 (三)重点产品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业务。

 (四)重点项目 客户和项目符合各项政策要求及准入条件,项目现金流全额 覆盖贷款本息,且我行能够有效监管现金流的国家级、省(区、

 市)级或全国GDP 百强地级市(区、县)的试点项目。

 五、授信管理要求 (一)严格落实还款来源。确保项目自身现金流、还款财政资金及其他综合收入、补贴收入、其他合法收入能全额或按贷款比例归集至我行资金专户。对于客户和项目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的财政返还部分、税收返还部分、财政补贴收入、一般及专项政府偿债基金等款项,及时存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监管专户。

 (二)落实抵质押条件。对于需要落实抵质押担保措施的 , 不得接受空置三年及以上的商品房及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土地作为抵押物;不得接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农用地 、

 农民宅基地等抵押物。落实土地、在建工程及股权等抵质押要求 , 动态落实审批要求新增符合抵质押登记条件的担保物。

 (三)借款人须在我行开立资金专户,并与借款人、财政局 、 土地管理局、项目业主方等土地出让资金涉及主体签订账户监管协议,确保设定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等全部归集到资金专户,专 项用于归还我行贷款,若土地提前出让,必须提前归还我行贷款 。

 直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应注意落实预算管理要求,确保预算资金及时纳入、拨付和归集,防止预算资金落空或被挪用。

 (四)密切关注政策风险。一是需要全面把握国家、地方政 府及监管部门对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 预算管理、融资平台、集体土地等方面最新政策要求。二是要全面掌握农用地征用及建设用地变更用途、农民宅基地拆迁补偿 等关键环节管理情况,避免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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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是涉及整体拆迁及农房集聚的,必须依法合规征收,并征得全村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四是禁止提供土地储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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