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2 楼卫生计生委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347、5595819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12 设定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 年国务院令第 309 号公布,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28 号修改)第二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
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14 号,2001 年 8 月1 日起施行)第七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报告;(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三)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八条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前条规定的材料后,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收到专家论证报告后3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审核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对申请开展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卫生部审批。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 412 号公布,2009 年国务院令第 548 号修改)附件第 203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4.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7〕33 号)附件 2 第 18 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3 实施对象 已纳入广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15 权限划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 年国务院令第 309 号公布,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28 八号修改)第二十四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2.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14 号,200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条 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前条规定的材料后,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收到专家论证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审核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对申请开展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卫生部审批。
3.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7〕33 号)附件 2 第 18 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6 行使内容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要求,予以审批。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10 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 年卫生部令第十四号公布)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要求,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纳入广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的医疗机构; 2.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4.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 5.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3、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专家评审。
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
22 审查方式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及标准 (一)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其相应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
(二)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三)本申请书一式 15 份,复印时请用 A4 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其中一份用反尾夹夹好,申报时供审批办扫描用)。
(四)本申请书应附如下资料:
1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 3.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 5.医疗机构生殖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包括成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 6.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7.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场所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8.与人类精子库的供精意向书(丈夫供精人工受精除外); 9.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包括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制度,随访制度,工作人员分工责任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常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材料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自查制度等)。
二、审查方式:专家评审。标准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国卫妇幼发【2015】56 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评审时间,国家妇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6〕29 号)要求,对体外受
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及其衍生技术、人工授精技术、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PGD)和人类精子库建设进行规划数量限制及审批。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答:机构设置条件中,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2.开展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活动总面积的具体要求? 答:用于生殖医学医疗活动的总使用面积不小于 260 平方。
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到期校验应如何办理? 答:向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1)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申请(单位上报文);(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3)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该机构自获得批准正式运行以来或上一次省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校验以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附统计报表;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校验。
35 责任事项 1. 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现场审核(拟开展情况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3. 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 送达责任:对审核同意的,制发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5. 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已批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违反《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交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廉政风险点 附件:1.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申请书审批表(空白)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申请审批表(示范文本)
5.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样本(图片)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5 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集体审批制,要求专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章制度执行; 2.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窗口首问责任人 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科教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 科教处负责人和分管委领导 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 各环节有关人员 5.本项目现场评审专家由国家妇幼中心相关人员通过国家辅助生殖技术信息管理(专家遴选)系统随机抽取 低 现场核查工作人员/抽取专家的工作人员及专家 新版 精心整理 附件 1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 (限 8 个工作日)
承办人现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限 5 个工作日。)
窗口负责人审核,并签署上报审核意见(限 3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行政审批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内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 1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委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限 2 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限 30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新版 精心整理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 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是否可以容缺 备注 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申请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名 否
2 可行性报告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提交原件,不需要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否
3 医疗机构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 主管部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否
4 医疗机构生殖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包括成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等情申请人 自备 医疗机构公章 否
新版 精心整理 况)
5 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包括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申请人 自备 医疗机构公章 否 提供相应的目录即可 6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场所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各类技术的具体标准要求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否
7 与人类精子库的供精意向书(丈夫供精人工受精除外)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各类技术的具体标准要求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否
新版 精心整理 8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包括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制度,随访制度,工作人员分工责任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常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材料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自查制度)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否 提供相应的目录即可 新版 精心整理 附件 3 人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术
申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
主管部门
:
申请日期
:
新版 精心整理 填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机构在填写申请书之前,应仔细阅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二、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对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不完备的申请书将予以退回,重新填写申报。经审查,若填写内容不真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用反尾夹夹好,无需装订。
四、本申请书应附如下资料:
1、 可行性报告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
4、 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包括成员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等情况)
5、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场所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6、 与人类精子库的供精意向书 7、 辅助生殖技术操作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分工责任制度、材料管理制度、仪器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病员随访制度、自查制度、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
新版 精心整理
申请单位 名
称
性
质 综合性医院( )专科医院( )其它: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请项目 人工授精技术:丈夫精液人工受精 (
)
人员情况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
□专职
□兼职 电话
何时何地开始从事生殖医学专业工作:
专业工作简述:
新版 精心整理
人
员
情
况
临
床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执业医师资格
专职 □
兼职 □ 电话
何时何地开始从事生殖医学专业工作:
专业工作简述:
实
验
室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长
电话
专职 □
兼职 □ 专业工作简述:
其 它 人 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执业资格 专业培训时间、地点
新版 精心整理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维护
联系电话:0571-8888001 888
布局情况 候诊室________平方米 诊室________间________平方米 检查室_______间________平方米 人工授精实验室________平方米 授精室_______平方米 取精室_______平方米 取
卵
室_______平方米
卫生标准________类 I V F 实 验
室_______平方米
卫生标准________类 胚 胎 移 植 室________平方米
卫生标准________类 B
超
室________平方米
卫生标准________类 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设备情况 妇
检
床________张 B 超仪________台(配阴道探头)
生 物 显 微 镜________台 解 剖 显 微 镜________台 倒 置 显 微 镜________台 程 序 冷 冻 仪________套 离
心
机________台 百 级 超 净 台________台 二氧化碳恒温箱________台 负 压 吸 引 器________台 精液 分 析设备________套 恒
温
平
台________个 保 温 试 管 架________个 纯 水 制作装置________个 液 氮 保 存 灌________个 液 氮 运 输 灌________个 冰
箱________台 其它设备 其他检查 妇科内分泌测定
有 □
无 □ 细胞/分子遗传学检查
有 □
无 □ 生殖免疫学检查
有 □
无 □ 影像学检查
有 □
无 □ 常规临床检查
有 □
无 □
新版 精心整理
以 往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情 况 开展项目:
开始时间:
工 作 量:
周期/年 临床妊娠率:
出生率:
工作流程图:
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意见: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新版 精心整理 所在自治区专家组意见: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新版 精心整理 附件 4 人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申 申
请
书
(示范文本)
申请单位
XXX
主管部门
XXX
申请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新版 精心整理
申请单位 名
称 XXX 性
质 综合性医院(√)
专科医院(
)
其他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 35 号 邮
编 530021 联系电话 1234567 传
真 7654321 法人代表 张三 联系电话 2345678
申请项目
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 人
员
情
况 项
目
总
负
责
人 姓
名 黄五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69 年 12 月 学
历 研究生学历 职
称 主任医师 职
务 中心主任 专
业 妇产科 专
长 生殖医学 执业医师资格 主任医师 ■专职
□兼职 电
话 0771-3689754 何时何地开始从事生殖医学专业工作:
1991 年开始在 XX 医院从事妇产科专业工作。2003 年开始在 XX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生殖医学工作,独立完成了数十个周期的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的临床工作,2005 年至今在 XX 医院生殖中心从事生殖医学工作现担任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专业工作简述:
1991 年开始在 XX 医院从事妇产科专业工作。1995 年~1996 年在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修妇产科学。2001 年至 2002 年在北京 XX 医院进修生殖医学,此后一直从事生殖医学相关工作。2006 年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生殖中心进修学习 6 个月并结业。曾主持和参与两项国家级科研课题,两项省级科研课题,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发表多篇专业论文,曾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 SCI 期刊上发表论著一篇。曾参与《全国高等医药院校配套教材——妇产科临床教学查房并按精选》、《妇产科诊疗手册》、《妇产科常用诊断技术及特殊检查》等书籍的编写。
经过多年工作积累,再专科建设和学术方面获得同行们的认可,2001 年至 2002 年担任XX 医院产科主任;2003 年开始在 XX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生殖医学工作;2005 年至今在 XX 医院从事生殖医学工作,现担任中心主任。
新版 精心整理
人
员
情
况
临
床
负
责
人 姓
名 XX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67 年 9 月 学
历 本
科 职
称 副主任医师 职
务 无 专
业 妇 产 科 专
长 生殖医学、细胞生物学、妇科肿瘤 执业医师资格 副主任医师 专职□√
兼职□ 电
话 0771-234567 何时何地开始从事生殖医学专业工作:
1990 年开始在 XX 医院从事妇产科专业工作。1998 年始从事生殖内分泌及妇科肿瘤专业工作。2002 年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医学中心进行基因治疗方面的研究。2003 年开始在 XX 医院从事生殖医学工作,2006 年至今在 XX 医院生殖中心从事生殖医学工作,现担任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专业工作简述:
1990 年开始在 XX 医院从事妇产科专业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丰富的临床经验,娴熟的手术技术以及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技能。2001 年至 2002 年在北京 XX医院进修生殖医学,此后一直从事生殖医学相关工作。2006 年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科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曾主持和参与一项国家级科研课题,两项省级科研课题,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发表多篇专业论文,曾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 SCI 期刊上发表论著一篇。
实
验
室
负
责
人 姓
名 XX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59 年 10 月 学
历 研究生学历 职
称 副研究员 职
务 实验室负责人 专
业 生
物 专
长 细胞、分子遗传学,胚胎学 电
话 0771-1234567 专职□√
兼职□ 专业工作简述:
从事生殖胚胎学研究和优生遗传实验室科研十多年,主要研究细胞染色体和分子遗传学实验室检查技术和产前诊断实验室检测技术。1998 年 10 月起同时从事辅助生殖技术胚胎学的研究工作,参与创办 XX 计生委生殖医学中心,任该中心胚胎室和优生遗传室负责人。2000 年完成广西首例单精子显微注射受精试管婴儿、广西首例囊胚及囊胚冻融试管婴儿、2005 年广西首例 IVM 试管婴儿实验室工作,现已完成 1000 多周期的辅助生殖技术中胚胎的培养、移植、冷冻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在专业理论和技术上获得同行们的认可。2005 年 6 月开始于 XX 医院生殖中心从事生殖医学工作,现为实验室负责人。
其
他
人
员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
称 专
业 执业资格 专业培训时间、地点 XX 50 研究生 主任医师 泌尿男科 有 2006 年上海仁济医院 XX 39 硕士 副主任医师 超声诊断学 有 2006 年山东省立医院 XX 35 本科 主治医师 妇产科 有 2006 年上海仁济医院 XX 36 硕士 主治医师 妇产科 有 2006年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XX 30 研究生 主治医师 妇产科 有 2006年重庆生殖遗传研究所 XX 32 硕士 研究实习员 胚胎工程 有 2006年重庆生殖遗传研究所 XX 28 硕士 研究实习员 分子生物学 有 2006 年上海仁济医院 XX 42 本科 主管护师 护理学 有 2006 年山东省立医院 XX 37 大专 主管护师 护理学 有 2006年重庆生殖遗传研究所 XX 25 中专 护师 护理学 有 2006年温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新版 精心整理 场
所
情
况 候诊室
107.6
平方米 诊室 6
间
57
平方米 检查室
1 间 46
平方米 人工授精实验室
25
平方米 授精室
57.03
平方米 取精室
38.25 平方米 取
卵
室
28.6
平方米
卫生标准
I
类 I V F 实 验 室
108.82
平方米
卫生标准
I
类 胚 胎 移 植 室
34
平方米
卫生标准
I
类 B
超
室
115
平方米
卫生标准
III
类 总面积
1230.5
平方米 设
备
情
况 妇
检
床
7
张 B 超 仪
3
台(配阴道探头)
生 物 显 微 镜
3
台 解 剖 显 微 镜
2
台 倒 置 显 微 镜
3
台 程 序 冷 冻 仪
1
套 离
心
机
3
台 百 级 超 净 台
8
台 二氧化碳恒温箱
11
台 负 压 吸 引 器
2
台 精液分析设备
4
套 恒
温
平
台
4
个 保 温 试 管 架
5
个 纯水制作装置
1
个 液 氮 保 存 罐
6
个 液 氮 运 输 罐
3
个 冰
箱
7
台 其它设备见附表 其 他 检 查 妇科内分泌测定
有 □√
无 □ 细胞/分子遗传学检查
有 □√
无 □ 生殖免疫学检查
有 □√
无 □ 影像学检查
有 □√
无 □ 常规临床检查
有 □ √
无 □ 新版 精心整理 以 往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情 况 开展项目:1、夫精人工授精(IUI) 2、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 开始时间:1、夫精人工授精(IUI)(1994 年——2005 年)
2、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1998 年——1999 年)
工 作 量:1、夫精人工授精(IUI)
52 周期/年 2、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
8 周期/年
临床妊娠率:1、夫精人工授精(IUI)
8.2% 2、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
27.4% 出生率:1、夫精人工授精(IUI)
缺 2、配子输卵管移植(GIFT)
12.5%
AIH 工作流程图:
不孕咨询选择病例→AIH 术前准备和各项检查
↓
检查三证并备案,签署知情同意书
↓ 自然周期或超排卵治疗、B 超检查、激素连续监测
↓ 优势卵泡直径达 18-20mm 以上时肌注 HCG5000-10000IU
↓ B 超监测排卵后行 AIH
↓
药物促排卵周期黄体支持
↓ 追踪随访妊娠和分娩情况
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意见: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新版 精心整理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家组意见: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负 责 人:
公
章
年
月
日
新版 精心整理 附件 5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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