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 - 种植 - 加工 - 创业 - 骗局 - 问答 - 百科 - 节气 - 民俗 - 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致富创业网 > 种植致富 > 药用 > 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委托书

来源:药用 时间:2020-06-15 点击:

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前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持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本人提供。提取事由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租赁自住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离、退休;□出境定居;□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 6 个月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下述承诺:

 一、本人承诺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一切资料、证件内容无虚假成分,并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授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登记、民政婚姻登记、公安身份证登记、商业银行房贷核算系统、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等外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及配偶相关信息,核实住房消费、还贷等真实性,因材料错误、信息虚假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如注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撤销房屋交易,或所提交材料、证件虚假的,本人应无条件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绑定的银行借记卡发生遗失、注销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绑定手续,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如错误提供非银行借记卡I类卡的,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对伪造合同、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向委托人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申请人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人签字(指模):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委托书 代办 住房公积金

致富创业网 www.csyzzm.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致富创业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