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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来源:养猪 时间:2021-02-09 点击:

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问:贫困户对象怎样认定整户识别?

  答: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整户识别。整户原则以农村居民户籍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实际共同生活情况,并非简单地按户籍在册人口进行识别。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实际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无户籍或户籍未及时申报登记但实际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含新出生小孩)、娶进未及时迁入(或不愿迁入)人员、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实际已分家单过子女(对户籍尚未分户的,以事实分户认定家庭人口)、出嫁人员(对未迁户口或不愿迁出的,经户主签字确认后不予认定)、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等。

  问:贫困对象识别过程中“七严四甄别”是哪些?

  答:1)七个从严:在集镇、县城或其它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扶贫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折户、分户的农户。

  2)四个甄别:家中有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农户;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户;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农户。

  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1.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两不愁”,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六个一批”脱贫措施:发展生产和就业脱贫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3.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四个问题:要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4.精准脱贫“十项重点工作”:村级道路畅通工作、饮水安全工作、危房改造工作、特色产业增收工作、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教育扶贫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文化扶贫工作、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电力保障工作。

  5.黄骅市十大精准扶贫脱贫行动:产业和就业扶贫脱贫;危房改造扶贫脱贫;生态保护扶贫脱贫;教育扶贫脱贫;社保政策兜底扶贫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脱贫;基础设施扶贫脱贫;美丽乡村建设扶贫脱贫;“互联网+”扶贫脱贫;精神扶贫脱贫。

  6.“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六到户”:一是结对帮扶到户;二是脱贫计划到户;三是项目安排到户;四是产业培育到户;五是跟踪监测到户;六是效益落实到户。

  8.“七到人”:一是“两后生”(贫困家庭中未升学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学历型技能培训落实到人;二是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人;三是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落实到人;四是农村低保、新农合、五保供养和农村特大病救助等政策落实到人;五是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到人;六是增收产业技术培训落实到人;七是创业型、开发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措施落实到人。

  9.建档立卡“五清”:一是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四定两不”,即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五是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

  10.“八步工作法”:组建工作队;搞好动员培训;确定识别对象;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市级比对公告;录入信息系统;落实精准帮扶。

  11.“五必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

  12.“六优先”:有重病病人的优先、有重度残疾的优先、有因贫辍学的优先、无劳动能力的优先、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优先、无安全住房的优先。

  13.“六不评”: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不评;家庭成员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不评;家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不评;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不评;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评;举家长年在外(1 年以上)并且失联的不评。

  14.分户老人的贫困认定:老人和子女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老人可以认定为贫困户;老人符合贫困识别标准,子女属于“六不评”中前五项情况的,一般不予认定为贫困户。老人患大病或法定赡养人有特殊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可纳入识别对象。

  15.整户识别:贫困户的识别要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原则上按照户口登记簿登记人员为准,入赘或嫁出子女以常住地为准,大专及以上在校生因学户口迁出的、共同生活的无户籍人口、应征入伍的义务兵与其家庭成员合并识别。

  16.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原因: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吃穿住医问题均得到政府有效帮助,“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17.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程序:一是组建工作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乡(镇)抽调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组成工作队,每村安排一个工作队;二是搞好动员培训。各乡镇及行政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确定识别对象。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农户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自愿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的,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代为申请;四是村级评议公示。对提交申请的农户,工作队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六不评”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符合条件的填写《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列为评议对象。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五必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和“六优先”(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先)原则,逐户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村委会公示(时间5 天)无异议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五是乡镇审核公示。乡(镇)党委、政府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由乡(镇)政府在各行政村公示(时间5 天)无异议后,将拟定贫困户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六是市级比对公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市财政、公安、民政、住建、国土、工商、残联、银监会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乡村和农户,核实后删除;对拟定的贫困户和其他农户,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查,确保不漏评、不错评;核查结束后,将确定的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公告。

  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的各项支出

  A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7)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9)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2020 年优化财政资金政策的举措

  A

  (1)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还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2)各地要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的占比,补齐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要。

  (3)贫困县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项目,不得安排未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的非扶贫项目。对于贫困县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明显下降的情况,省级财政、扶贫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确属整合弱化的要及时督促纠正。

  (4)各地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已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可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提档升级需求。各地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以及接续推进减贫的工作经费由地方解决,帮扶资金通过现有相关资金渠道解决。

  (5)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坚守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的初心,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减贫带贫机制,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防止“养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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