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 - 种植 - 加工 - 创业 - 骗局 - 问答 - 百科 - 节气 - 民俗 - 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致富创业网 > 养殖致富 > 养鹿 > 调研报告:对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对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养鹿 时间:2020-07-16 点击:

 调研报告: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 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 800 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年初,我局组成了专门的调研课题组,采取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基层水利系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基本情况 我市总面积 1.82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 623 万人,其中农村总人口 515 万人(县城以下人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从 2006 年开始,历经“十一五”、“十二五”两个建设时期。其中,“十一五”全市投入建设资金 5.47 亿元,解决了 101.8 万人饮水问题; “十二五”投入17.09亿元,解决了413.2万人饮水问题。特别是2014-2015年,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一号工程,全市两年解决了 28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全市 100%的乡镇、98%的行政村已经接通自来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5%。

 二、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源问题。一是湖区水厂地下水水源需要改造。全市湖区水厂普遍采用地下水。由于我市地处西洞庭湖区,地下水铁、锰等指标严重超标,环境污染等因素,水处理难度大。加上受三峡工程建成后影响,湖区地下水水位变幅大,水量保证率低。

 如安乡县有水厂 36 座,其中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有 35 座,每到秋冬季节,部分水厂地下水水位骤降,水处理困难,水质难达标,无法满足群众的用水需求。根据各区县“十三五”规划,全市涉及 200 多万人的湖区水厂需要进行地下水改地表水或建设大型地表水厂联网运行。二是山丘区小型分散工程水源保证率不高。受资金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十一五”期间山丘区主要以分散工程解决群众饮水问题,水源大多选择溪水和山泉水,水源保证率不高。

 2.水量问题。我市农村水厂根据规范要求,按人均用水定额按 60-80 升/每人每天设计,比城市供水标准不低于150升/每人每天标准明显偏低。加上2014年至2015年为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目标,各地在改造升级资金不足、部分水厂水处理能力改善不大的情况下,通过管网延伸方式大量增加供水人口,造成农村水厂“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突出,春节及用水高峰时段尤为明显。以鼎城和临澧为例:鼎城丁家港水厂建于 2008 年,设计供水能力 5000 人。因用水量增长,水厂分别于 2010 年扩容到 15000 人、2011 年扩容到 22000 人。目前,实际日处理能力 2000 吨,但用水人口已超过 33000 人。临澧县澧北水厂建于 2010 年,设计日供水能力 1.03 万吨,但目前该水厂高峰用水量已超过 2 万吨以上。

 3.水质问题。一是地下水源质量差。由于地下水处理难度大,有的地下水水厂水源氨氮超标,水源处理难度超出原设计工艺的处理能力。据统计,全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水质合格率明显低于地表水水厂。采用水源保护地水源的水厂,水质合格率较高。二是部分水厂水质合格率不高。受投入资金不足、建设标准低的影响,这部分水厂净化、消毒设施不全,个别水厂为降低运行成本,存在简化水处理工艺,不定期排污、不按照标准投入消毒剂等问题。三是农村供水水质“三位一体”的检测监

 测体系(疾控部门季抽检、县级平台月巡检、农村水厂日自检)存在问题。如桃源县、临澧县水利部门与疾控部门合建县级巡检平台既不符合上级要求,也易造成疾控部门政府监管职责与水利部门行业自检职责不清。由于农村水厂数量多、分布散,县级平台缺人员、缺技术等,根本无法达到“每月巡检,检测 42 项指标”的工作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市县级检测平台只能保证 2-3 个月一次巡检,检测指标在 15-35 项之间。

 4.管网问题。一是部分水厂管径偏小。由于升级改造资金不足,部分老旧水厂主支管网管径偏小,形成了供水瓶颈。二是部分管材有瑕疵。受资金限制,我市大多数工程采用 pvc 管。pvc 管由于生产门槛低,生产厂家多,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管网安装不规范。存在连接不密实、埋深不到位、转弯处不设镇墩支墩、不按规范设置排污排气设施等问题。四是维修养护管理不到位。部分水厂不按规范规程对管网进行维护,造成管网堵塞,过流能力差,甚至水质二次污染。五是人为破坏情况普遍。2010年,因道路施工损毁保河堤水厂供水主管网,造成大面积停水,直接经济损失 3000多元。2013 年,丁家港水厂的主管网因社会人员敲诈、农民偷水灌塘灌田,被人为破坏 5 次。其中一次导致许家桥、丁家港和漳江镇等三个乡镇停水 8 个小时,直接经济损失 4000 多元。近两年,全市乡村公路推进“窄改宽”建设,铺设在公路沿线的供水管道因道路施工损毁严重,许多沿公路铺设的供水管网需要重新铺设。

 5.队伍问题。一方面,政府行业监管能力不足。据统计,全市区县市供水站均为股级单位,编制共 46 人,区县(市)供水站一般仅有 2-3 人。同时各地没有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落实乡镇和村级专职人员,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供水监管网络没有形成,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供水从业人员不够,整体素质

 不高。据统计,全市 440 处农村水厂中,县级管理 25 处、乡镇管理 96 处、村级管理 143 处、个人承包 149 处、股份和公司经营 27 处。全市供水从业人员 1715 人中,供水专业及接受过培训的人员不到 20%。1715 人服务 478 万人,人均服务人口 2800人。汉寿县城自来水厂从业人员 200 余人,服务人口 10 万人,人均服务人口 500人,而且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但与城市供水相比,农村供水从业人员数量不够,专业素质不高。

 6.政策法规保障问题。一是缺乏法规授权的处罚措施,造成监管难度大。由于缺乏法律授权,去年出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农村供水监管部门对不良经营业主的违规行为和故意损毁农村供水管网、盗水窃物的违法行为不能依法实施打击和处罚。如上述津市保河堤水厂、鼎城丁家港水厂发生的管网损毁案件,没有依法得到处理。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水厂生存压力大。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市、县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税收、贫困户用水等方面对农村供水工作给予政策优惠。但上述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农村水厂生存压力较大。如部分区县市五保户、特困户补助不到位,有的区县市将五保户、特困户水费补助转嫁给水厂承担;部分水厂建设征地成本高;部分水厂维修养护资金、县级水质检测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水厂电费占运行成本比重高,按照相关政策,农村水厂可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或农业排灌电价,而我市水厂普遍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588 元/度),相比农业排灌电价偏高,造成水厂电费占运行成本比重大。三是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奖补政策不利于我市“巩固提升”。省里的奖补分三块:一是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 500 元/人。全省补助贫困人口370 万人,而我市仅有 13.65 万人,仅占 3.69%;二是补助非贫困人口,补助标准120 元/人,全省 800 万人,由于洞庭湖区三市在“十二五”期间多安排了 98 万人,

 所以按比例我市只有 40.66 万人列入规划,仅占 5%;三是 PPP 模式建设项目奖补,省级按投资额的 10%给予奖励。三块合计,我市预计可争取上级奖补资金 1.7 亿左右,而根据区县上报的“十三五”规划,全市需资金 46 亿元。

 三、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明确责任。“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国家投资政策和责任主体有较大变化。巩固提升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目标由县里定,资金由县里筹。为此,一是要落实县区(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在监管机构升格、编制落实、项目资金筹集、工程建设管理、矛盾协调等方面担负起主体责任。二是要落实乡镇、村级属地管理责任。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将建设和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到乡镇、到村组、到水厂、到农户。三是要督促供水单位抓好具体管理工作。供水单位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要求,抓好水厂规范化制水、供水工作。四是要落实水利、卫生、环保、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完成好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水质监测、水源保护、资金统筹等相关工作,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进一步完善规划。各县区(市)要针对国家“十三五”投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和优化“十三五”巩固提升规划。既要确保“十三五”规划同国家投资政策的有机对接,又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保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到达或超过省定目标。要按照“先集中、后分散,先水质、后水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将有限资金优先用于集中供水工程新增生产线、扩建管网、增加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弘利遴选)

 3.加大筹资力度。“十三五”期间,一方面,各县区(市)要积极偿还“十二五”尾欠资金。2014-2015 年,县区(市)财政应配套资金 5.7 亿元,实际仅到位 2.155亿元,尾欠 3.55 亿元。另一方面,各地还要全力筹措“十三五”建设资金。根据县区上报的“十三五”规划,全市提质改造资金约需 46 亿元,相比可争取的上级奖补资金 1.7 亿元差距很大。各地要拓展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向上争资。虽然省级奖补政策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补助资金可争取的余地不大,但“PPP 模式” 建设省级奖补原则是“先建先奖,奖完为止”,奖补比例为 10%。各地可通过开展 PPP 模式建设、包装 PPP 模式水厂等方式争取资金。二是银行贷款。要加大 PLS 筹资力度,更多地争取银行资金用于“十三五”巩固提升。三是社会融资。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村供水建设。

 4. 制定市本级奖补政策。2006 年至 2015 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共投入资金24.8 亿元,其中国家投资 12.67 亿元,省级配套 3.28 亿元、市级补助 1.8 亿元。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占 71.6%。全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提质改造需资金46 亿元,可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仅为 1.7 亿左右(仅占 3.7%),县区筹资压力巨大。为引导和鼓励各县区(市)做好农村供水“提质改造”、维修养护和建后管理工作,建议市财政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制定市本级奖补政策,调动县区(市)党委政府做好“十三五”农村供水工作的积极性。“十三五”期间,建议市本级安排奖补资金 2 亿元,一是按照县区(市)“十三五”期间巩固提升人口或投入资金数量进行奖补,二是对市级水质检测平台水质检测费给予补助,三是对农村水厂维修养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建议参照县级财政补助标准,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1.5 元。四是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运营方面的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5.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2016 年,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办法》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性质地位、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区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编制和人员”;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托乡镇水管站,明确专职人员,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管理。村级应明确供水监督员,负责本村供水的日常监管”;要求县级检测平台水质检测费不低于受益人口每人每年 0.5 元,由县级财政保障;要求维修养护费用水厂提取部分和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每人每年 1.5 元。2016年 7 月 7 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进一步明确:为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各区县应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升格为副科级,并根据供水人口多少,相应配备专管人员。建议市人民政府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组织专门督查。

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饮水 农村

致富创业网 www.csyzzm.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致富创业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