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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报告(例文)

来源:养鸽 时间:2020-07-16 点击:

巡察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年**13 日至**13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双峰乡所辖行政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年**3 日,县委巡察组向双峰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双峰乡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了 5 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追究责任、见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高度负责抓整改 双峰乡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压实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由驻村班子抓好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涉及的村党组织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分析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列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村党支部召开巡查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对照认领责任,根据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线逐项做到整改,按时提交整改结果,乡纪委对依据违纪违法事实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 12 件问题线索,其中 1 件**土地买卖问题根据联系纪检室领导建议交回巡察办,由巡察办较交执法部门处理。对 11 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已办结 6 件,正在办理 5 件,办结率为 55%。截止目前,巡察反馈 15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9 个,尚未完成整改到位 6 个,整改完成 65%,制定及修改完善 2 项,追缴村干部违规资金 9.08854 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立案 2 件、了结 1 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 人;党内警告 2 人;组织处理 1 人;诫勉 4 人;责令书面检查 1 人;提醒谈话 9 人。

 二、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问题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村党支部领导弱化,组织引领能力不强,谋划工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驻村班子与村干部交心谈心 35 人次,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完善《村干部绩效报酬实施办法》,开展“讲大局,我为建设助力”支部排位赛,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项目资金分配相挂钩。已完成整改。

 (2)关于“皿一村干部主人翁意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存在等靠思想,环村东路建设仅剩 100 多米,村列入创业承诺项目,乡政府作为重点项目推进多年,但至今仍未能顺利打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乡党委确定党委委员驻村干部杨鹏负总责,大皿村干部做好政策处理,现已拆除大小房屋 13 户 15 间,未拆农户 6 户大屋5 间小屋 3 间,土地政策未处理到位 12 户。未完成整改。

 (3)关于“执行“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规定不到位,村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18 日乡村干部大会上由项目分管领导杨金清、李梦媛、申屠玲、杨文帅分别对“三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五议两公开”制度、监督委员会职责等知识进行了教育培训。已完成整改,并做到长期坚持。

 (4)关于“**村村班子团结意识不强,近几年来反映村干部信访特别多,**年**到**年 12 月止,乡纪委办理的 12 件信访件基本都是反映**村干部的问题,这次巡察又是信访重点村,村重点矛盾遗留问题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 月 14 日**村驻村班子、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申屠玲对**村书记羊昌林、主任羊荣祥、监督主任杨英福进行了约谈。要求村干部之间加强团结沟通,规范“三资”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程序,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已完成整改。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年大皿四个村入股皿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各 10 万元、多个村赞助皿川历史文化研究会、东源隧道等捐助款、各村负担医保费等大额支出都未按“三资”管理要求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文化礼堂工程和赤膊墙粉涮工程都未经过集体决策和公开招投标,而且文化礼堂工程存在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西告坑弃渣场处置也未经四个村的干部集体决策和公开投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8 日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申屠玲进行“五议两公开”制度知识培训,副乡长杨金清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知识进行了培训,提升了村干部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已完成整改。二是**村赤膊墙粉刷工程已于**年 8 月对三位主职干部进行了全乡通报批评处理,2 名驻村干部警示谈话处理。已完成整改。三是 9 月 8 日乡党委、组织委员申屠玲对大皿村、**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谈话。已完成整改。四是西告坑弃渣场处置未经四个村的干部集体决策和公开投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未完成整改。

 3.关于“宗旨观念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村干部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强,存在特权思想,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负责。一些村干部工作动力不忘初心态不好,好事抢着做,难事推着做,得罪人的事顶着不做。个别干部自律意识差,当干部动机不纯,热衷于做项目,包工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开展村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强化村干部为民服务宗旨;二是开展支委擂台赛和党员淘汰赛,提升村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和干事能力。已完成整改。

 (2)关于“皿二、西告、横山等村个别干部参与本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皿二村二年给党员发放补贴 5680 元”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西告、皿二、横山等相关干部进行了谈话。二是皿二村党员已退回 5680 元。已完成整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各村党支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对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党的理想宗旨教育学习不够,对中央有关‘三农’政策、乡村振兴政策学习运用较少。有效学习形式较少,以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为主要方式,乡里布置什么学什么,方式方法单一,支部活动记录本内容每个村都差不多内容,结合本村实际学运用少。在对村干部谈话中很少有人能回答出‘两个维护’‘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知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会议、主题党日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学习制度,规范学习记录;二是**18 日和 10 月 15 日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组织“乡村振兴”、“三农”等专题研讨;三是**10日各支部书记进行组织谈话,提升村干部政治意识。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村级党支部负责人思想意识薄弱,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认识模糊,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不够。各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引领不够到位,主动学、创新学不够。各党支部普遍存在重工程项目建设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上级的事,未将意识形态和日常工作有效结合。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开展专题研判和分析,增强了各村党支部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学习,增强敏锐性;三是举一反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已完成整改。

 (2)关于“大皿村有多名党员干部成为皿川历史文化研究会—胡公堂(殿)纪念馆的骨干分子多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签定党员“不信教不信邪”承诺书;二是对参会党员干部开展组织谈话,杜绝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已完成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村级组织建设乏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部分村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党员队伍年龄普遍老化,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能按要求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由乡组织委员带队每季进行检查评比;二是严格把好入党程序关,鼓励创业优秀青年人才吸收入党;三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四是以上工作列入各村党组织的年终考核。已完成整改。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皿一村羊剑爱未经‘双推’就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不完整,培养考察登记表上无培养人姓名,培养考察应每季度谈话一次,但考察表中没有记录。党员档案材料不齐全,羊昌明、羊杰吸收为预备党员时,村支部决议都写成‘转正’为预备党员;张火弟档案中无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吸收环节的审核,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后续培养上严把关;二是规范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对现有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档案材料开展一次核查,查漏补缺;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每季度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开展每季度谈话一次以上。已完成整改,并做到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变相公款旅游,横山村设账外账,**年 11 月组织村四委干部与老年人 40 多人到南京旅游支出 18120 元,另村书记张某红**年来购买香烟支出 922 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横山村已退回南京公款旅游所产生的费用和张某红购买的香烟款。给予张某红党内严重警告一次处理、张某银、吴某福党内警告一次处理,羊某英诫勉处理。二是组织乡、村干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2)关于“公款吃请,如皿二村**年 1 月 27 日,借村便民服务中心落成之际,在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宴请本村老年人、党员和村民代表以上干部等 220 余人,违规开支 20549 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皿二村已退回违规公款吃请款项,对原书记、主任立案调查。二是对此问题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未完成整改 (3)关于“个别村主职干部存在违规领取干部误工补贴,如**村主职干部**年度在村中领取生产路施工量地、后塘量屋基和生产路陪工等领取干部误工补贴;溪上村**年 2 月 6 日村主职干部领取误工书记周某先 600 元、主任周某灯 480 元;溪下村**年**新渥药交会补贴书记邵某雪、主任童某照、监督主任曹某桥各 100 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溪上村、溪下村相关责任人已退回违规领取的误工工资补贴。二是对此问题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

 2.关于“对上级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年市纪委对我乡扶贫领域腐败检查时发现:**年竣工的皿四村居家养老中心一直未通过消防验收,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置换灭火器;二是消防设施整改由县民政局决定方案。未整改到位 (2)关于“**村大会堂修缮工程和文化礼堂装饰工程结算问题,因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导致工程决算超预算严重。因文化礼堂装饰工程未经投标,审计单位不肯出具审计报告,至今该工程无法最终决算”问题整的改 整改情况:一是**村组织集体询价,合理核算价格,已经村四委干部会议商议,将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未完成整改。二是**18日由乡招标办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程序。已完成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皿一村**年底在乡党委政府未同意、国土部门未批准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违规向个人借款 26 万用于征收后山小区(环村西路)土地,且该款项未入村集体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8 日分管领导组织村干部“五议两公开”制度和招投标工作流程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对原皿一村羊某芳免去党内职务,原主任羊某超、原监督主任诫勉谈话处理,对其他 9 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已整改到位。

 (2)关于“**、溪上等村存在未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违规向个人贷款用于村开支;麻车弃渣场和西告坑弃渣场渣石都属于大皿四个村集体资产,但在处置过程中均未按程序公开。大皿弃渣场资产处置过程中均未按程序公开进行投标和严格依照“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处置后的资金。**村新农村建设征收土地未按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补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18 日分管领导组织村干部“五议两公开”制度和招投标工作流程等知识的培训。已完成整改。二是**村违规向个人借款已于**年归还给农户,溪上村已归还给农户。已完成整改。三是大皿弃渣场资产处置未按程序公开进行招投标,乡纪委已基本核实到位,正在处理中。未完成整改。四是**村新农村建设征收土地未按政府规定的基准价补偿,村里按标准价 60 元/每平方征用土地,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三资’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关于“票据签字不规范,一般只有书记、主任、监督主任三人签字或者三缺一签字,没有经手人签字。如**年皿二村支付操场平整铺石板工程款,只有书记主任监委主任三人签字无经手人;西告村**年支付综合楼工程款,票据只有书记和监督主任签字,无经手人签字和附材料、工资、运费等结算清单。违规用现金支付,没有严格执行 1000 元以上转账支付规定。如**年皿四村购买养老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年皿二村支付创十美村材料费、**村**年付陈兰仙土地征用费等都用现金支付。个别还存入个人账户再取现金支付,如**年**村旱厕拆除补助先存入报账员羊荣开个人账户,再取出支付。使用“白纸条”付款凭证支付比较多,如**年 6 月皿四村支付县婺剧团送戏下乡戏金、红包、电费等;**年**村支付羊昌贵运费等;西告村**年**付旧村改运费和**年**支付运费,都没有经手人和结算清单,只有三个主职干部签字;**年皿三村支付赤膊墙粉刷工程款 50.7297 万元;**年 2 月支付**年和**年屋基整平尾款等都用付款凭证支付。付款未附结算依据,主要表现在运费和材料采购和工程款结算上。如横山村**年 6 月付吴尚福运费未附原始清单;**年**付外墙粉涮工程款161000 元,有合同有发票未附验收结算依据;**年**村做洗衣房,材料采购村干部自例一张清单开税票报账,没有附供货方提供的原始发票或供货清单。财务处理不规范,如**年皿三村未按财务收支规定记账,用房屋修缮补助抵扣支出后编制凭证;**年溪上村退回杨建宁祠堂维修工程押金时交回的收据联和原记账联号码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村两委干部、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三资”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转帐支付规定,严把票据合规性审核关;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押金收退管理。已对 2 名财务管理人员提醒谈话一次处理。已完成整改。

 3.关于“存在违反群众纪律行为”问题的整改 (1)关于“西告村村主任任某亮在**年外西告自然村进行旧村改造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村**年 4 月 21 日通过的旧村改造办法实施,未经村二委其他干部和村民代表同意,另行召开外西告村户主会议,擅自改变村安置办法,作出对兄弟任松竹户老屋基不打折安置;对任某德户不按照实施办法房屋评估价补偿,结果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 7.3640 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任某亮负责组织收回集体经济损失 5.14576 万元+任松竹户屋基款 2.21824 万元(这笔款项可以用任松竹的屋基抵款),现已收回 2.7300 万元;二是乡纪委根据结果给予任某亮进行处置。未整改到位。

 (2)关于“违规向农户收取做路集资款。如**村违反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年 1 月向羊某明收取做路集资款 2200 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村收路集资款事件进行核实,经查实村里帮助羊某明等户房屋前水泥道路硬化,羊某明等户自筹资金 2200 元,由村里帮助全面硬化,不存在村里要求集资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村监委成员监督履职不到位。“各村普遍存在只有村监委主任参加村务财务监督,一般票据上只有村监委主任参与签字,其他村监委成员参与集体研究监督较少,很少参与其它工程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履职能力弱发挥作用不明显。个别村组织不健全,村监委主任未能有效行使工作职责。如溪下村**年换届后,没有调动其他二名监委成员的作用。横山村各类工程,只有村监委主任吴尚福参与监督、参与开票、结账和签字,没有调动其他二名监督委成员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充分履职,发挥好村监委队伍作用;二是乡纪委在村监委主任季度例会上进行了履职培训,对重点事项、资金支出情况必须召开村监委会议,共同商议决定;三是乡纪委每季对各村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已整改到位。

 2.关于工程建设制度执行不规范。“工程项目未经稽核直接招投标,在对全乡**年以来招投标项目检查中,仅发现一个项目通过稽核,致使工程标的虚高。如**年溪上村饮水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原来设计单位预算时 99.02 万,但投标前送县财政预算稽核后只有76.2055 万元,净核减 22.8145 元。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如**年西告村外西告小区挡土墙工程乡投标后签合同价为 19.59 万元,图纸变更后预算变为 31.649 万元,最后工程款结算为 46.247 万元,而按磐政[**]83 号文件规定标 30 万以上工程款要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投标;又如**年底皿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大皿四村景观照明工程 27.8 万未经过招投标承包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如溪上村**年六十田左岸防护堤工程合同无村法人代表签字;**年溪上村饮用水改造项目与中标公司浙江昊晟建设有限公司和负责施工人厉大法各签订一份合同。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及审计为最终结算依据,溪上村**年溪上村下游段防护堤等工程完工后未按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付款,而且存在同一工程付款给个人又付款给公司;横山村桥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审计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充分履职,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日常检查;二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招投标制度,乡招标办做好严格把关;三是乡“三资”管理中心严把票据审核关、资金拨付关,提供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款项;四是由分管领导组织乡村干部进行招投标业务培训。已完成整改。五是溪上村饮水工程在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以县财政预算稽核价 76.2055 万元进行招投标的。由于引水源距离有改动与施工负责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六十田左岸防护堤工程在县招标中心招投标,无法人代表签字原因原溪上村主任记不起了,认为按规定程序招投标不会发生不签字的情况,可能疏忽了。下游段防护堤放在县招标中心投标,按合同审计后付款的。五是皿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大皿景观照明工程未经公开投标已调查核实,并对公司董事长羊某华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六是横山村桥工程按合同约定审计付款。

 3.关于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村干部缺乏民主议事决策意识,群众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为和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现象。如**村违规建造炼火场,**年在村干部和乡主要领导明确反对、相关部门未批准的情况下,羊某祥擅自违规建造了炼火场。屋基款收缴管理混乱,村主职干部个人自收自支农户屋基款,如**村**年 12 月杨某发 50711 元、羊某金 83569 元、羊某贵 5176 元的屋基选位费已存入村账户又退回农户,导致个别农户至今未结清;**村后塘畈新区安置的部分农户的屋基款都由主任羊某祥个人收付,严重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村里其他干部已经多次催他结账,但至今未结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组织委员申屠玲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谈话;已完成整改。二是**村炼火场违规用地已完成复垦;已完成整改。三是**村对后塘畈新农村建设的屋基款已完成清算。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发力强化整改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下阶段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务求实效,最终达到让上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一)持续落实整改。明确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进行“回头看”真正把接受巡察的成效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体现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上,体现在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

 (三)严格线索查办。切实增强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培养和纪律刚性约束,严格处理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使村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四)注重源头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村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进行应知应会测试;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农村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监督委员会职责等规定,提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杜绝违规违纪事件。

 巡察整改报告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中共**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开展驻村帮扶力量选派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乡党委积极开展关于驻村帮扶力量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五个一”协调小组没有下深水,日常管理失之于松软。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强化我乡作为驻村工作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和工作督促。

 二、精准选派方面 派选的驻村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在发展产业、推进项目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我乡党委适时开办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班,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的能力提升培训。

 三、健全制度方面 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单调、形式单一,驻村干部不愿学、用不上;职责任务明确到“队”,没有具体到“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有领导“点兵点将”。

 整改措施:创新驻村工作队培训方式方法,采取案例教学、关门,观摩学习、调研考察、比武竞赛等多种方式强化驻村干部业务培训,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根据驻村干部性格特点和专业所长,细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分工,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头”。

 四、帮扶成效方面 部分驻村干部的工作停留在纸面、浮在上面、做在表面,充当着统计员、打字员、信息员。对于帮扶职责和帮扶对象不了解,对扶贫政策和要求不熟悉,帮扶手段局限于简单的宣传政策和送钱送物,甚至以电话慰问代替走访入户,没有及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整改措施:加强对驻村干部督促检查,以工作实效和贫困群众认可度评价驻村干部工作优劣,通过定期座谈、走访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准确掌握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提振驻村干部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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