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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泥鳅 时间:2020-06-15 点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大力气集中解决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巡视反馈指出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力、加大凝聚力、提升战斗力、严格约束力,不断强化卫生计生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根据省卫计委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为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为推进建设“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的美好南陵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二、基本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净化政治生态,充分解决系统内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凉”和“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一岗双责”充分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查纠“七个有之”,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二)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集中排查在党内政治生活、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揭盖见底,逐个查出病因,根治“病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刀刃向内,一针见血。要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切实做到“五个纯粹”,营造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

 (三)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能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年度述职和总结中,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需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要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禁以业务指标和经济效益代替党建工作考核。公立医院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健全完善发生在卫生计生队伍中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支部记录,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按时换届选举和定期报告制度。严肃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有效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坚持党员的教育管理常态化。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定期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关系排查,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做好“五核查”(党员名册、党员档案、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表彰嘉奖、培树典型等方面的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 6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上旬-7 月中旬)。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二)落实整改阶段(7 月下旬-9 月下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治。

 (三)检查督导阶段(10 月-11 月)。卫计委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 月)。及时总结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领导作用,带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开展有序,收效明显。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对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和“事不关己”心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自己摆进去,增强投入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作为的责任感。

 (三)严格落实,主动作为。方案中要求的规定动作,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设计自选动作,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在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时,每个党员须联系自己和工作实际,书面形成学习体会,谈认识和感想,讲问题和不足。

 (四)以点带面,立行立改。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思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最突出、最困难、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迅速有效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禁在专项行动中把层层传导压力变为层层推卸责任。

 (五)举一反三,用好成果。要坚持边行动、边思考、边总结,认真宣传和运用专项行动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把查纠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坚持跟踪问效,不把行动结束作为工作终点,确保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组织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指示精神,切实解决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巡视反馈指出的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根据省卫计委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两个巩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为核心要义,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通过一系列举措,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主题活动范围 委属各党组织。

 (二)主题活动主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意识形态责任感,弘扬卫生计生正能量,梳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风险隐患,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1.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详细学习计划,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调整本单位宣传栏栏目设置、优化微信公众号。通过组织制度、网络设置、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等制度,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提升自媒体能力素质,注重微信发布,人人争当宣传员,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强化网络载体的同时,继续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全媒体的深度合作。

 3.建立科学的舆情监控与处置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完善舆情监测系统、舆情信息报送体系、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实现舆情监测日常化,及时掌握不良舆情信息,以便科学研判、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制定重大舆情处置预案,重大舆情一旦发生,2 小时内必须上报。

 4.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将“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与党建、反腐败等专项整治行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主题活动为期半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上旬-7 月中旬)。委属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二)主题活动开展阶段(7 月下旬-9 月下旬)。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行动主要任务,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各单位在 9 月底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卫计委党委。

 (三)检查督导阶段(10 月-11 月)。县卫计委党委将组织力量,对全系统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 月)。及时总结各单位在主题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主题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细则,并切实执行到位。

 (二)勇于担当,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

 (三)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注重各种卫生计生平台思想教育功能的发挥,切实维护医院等直接面向公众的公共场所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切实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上舆情研判,及时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有效应对网上负面舆情。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正能量功能,增加并及时更新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五)加强领导,切实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能力。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行动方案

 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省卫生计生委综合医改不系统、改革措施不落地的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利用 2 个月时间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综合医改各项部署要求,以切实转变作风、破解“综合医改不系统、改革措施不落地”问题为主线,全面排查和整治改革措施不落地问题,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举,推动形成长抓常管、常管常严的工作机制,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全县综合医改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专项行动内容 围绕 2015 年以来,省政府和省市卫生计生委、省市医改办出台的有关综合医改的文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 一是督部署,重点督查各卫生计生单位、各股室依据上级医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部署医改工作情况。

 二是督落实,重点督查各卫生计生单位、各股室是否建立综合医改台账,明确医改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

 三是督考评,重点督查是否将综合医改纳入目标考核,实际开展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同时,对照任务清单,追究不落实的事;对照责任分工,追责不落实的人;确保医改政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有令不行。对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过分强调客观理由、讨价还价,不经请示汇报,擅自搁浅。

 二是弄虚作假。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侥幸心理,为追逐当前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自以为是,不惜违规违法。

 三是敷衍应付。责任心缺失,工作推诿扯皮,事情久拖不决,“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抓工作层层降标准、减力度、打折扣,做表面文章,甚至掩盖问题、积累矛盾;单位利益存在固化现象,遇事过多考虑本单位利益,各股室、各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不顺畅,影响面上工作。

 四是照搬照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本宣科,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工作简单化,措施教条化。

 五是行动迟缓。对上级医改决策部署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紧迫感、主动性不强,甚至“等、靠、要”,主动办、马上办的劲头不足;不敢直面矛盾和问题,惯于为不解决问题找借口,惰于为解决问题想办法,错失发展改革机遇和问题解决最佳时期。

 六是监管不力。各单位、各股室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注重过程监管,特别是医保控费、医疗质量、党的建设、行风建设等领域,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 2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31 日) 1.查找问题。各单位、各股室要进一步梳理医改政策落实情况,查找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在查找问题过程中,要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对本股室、本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要敢于揭短亮丑、正视不足,把问题查准找实,使问题整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确保工作更具实效。

 2.整改落实。各单位、各股室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销号制度,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吸纳,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强化时限要求,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时限,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向前推进,直至问题解决。各单位、各股室自查自纠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 7 月 31 日前书面报送县卫计委办公室。

 (二)督导检查阶段(8 月 1-20 日) 1.督导检查方式。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督导检查方式(省卫生计生委将成立 8 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市和委直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其中,对各市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每个市抽查不少于 2 个县(市、区);对委直属单位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坚持“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工作导向,紧盯改革重点环节、关键领域、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市和单位,持续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杀好“回马枪”,跟踪问效、一追到底、确保落实。)县卫计委党委将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督导检查方式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与专项督导检查。县督导检查在 8月 25 日前完成。

 2.督导检查重点。一是 2015 年以来综合医改文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传达贯彻、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等情况。二是自查自纠情况,主要包括问题排查、工作台账、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等。三是整改实际成效,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是否深入扎实、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有效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四是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各方面问题情况,将未列入整改台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1.及时总结反馈。8 月 31 日前,委办公室汇总各种督导检查报告形成总报告报县卫计委党委,经委党委同意后通报反馈。各单位、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刻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举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2.严肃追责问责。专项行动中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到位,且不涉及违法违纪的,可免予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弄虚作假、漏查瞒报、屡督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从严查处、顶格处理。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改革深入发展为宗旨,以解决部分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使用非卫技人员、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广告、违规收费、欺诈医疗等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强化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意识,防范医疗风险,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医疗机构做到“三合法三合理”(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诊疗科目合法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全面净化医疗服务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依法规范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牌匾、印章、银行账户、工作人员的胸牌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不得在登记以外的地点开展执业活动,不得将科室承包、出租给非本院人员或者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二)依法规范医务人员资质。医疗机构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医务人员资质,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得聘用执业地点未经注册变更或备案的其他机构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执业许可审批时的医务人员数量。

 (三)依法规范诊疗科目。医疗机构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及发布医疗广告;要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严禁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未按要求备案的医疗技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公众。

 (四)规范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要充分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多种形式向患者或其亲属公开诊疗信息;泌尿外科、妇科等各科诊疗行为中,严禁出现诱导、欺诈和强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过度检查和治疗;要规范合理使用药品,尤其是抗菌、精神和麻醉药品;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不书写或隐瞒病历文书资料;严格传染病防治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采供血安全。

 (五)规范其他相关行为。配合物价、人社等部门规范医疗收费和医保资金使用。医疗机构要主动公示和术前书面告知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标准,收费依据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告知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改变计费单位、随意套用项目以及自行提价;严禁在手术台上随意增加手术项目和费用;严禁以“开单提成”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套取、骗取医保资金;严禁采取“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监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的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要明确自我监管职责,落实监管组织和专兼职监管人员,建立医疗机构和人员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我监管,强化行风建设。

 (二)全面清本正源,规范机构审批。负责医疗机构审批的股室要严格依法规范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变更、校验、注销等行政行为,并将审批等各项信息抄送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与许可名称不一致的匾额、标牌,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借证办医的“空壳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空壳科室”以及不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要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检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告知负责审批的股室。负责审批的股室按规定予以核销相关诊疗科目,或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各职能股室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应用、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医疗收费、行风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事中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不良执业记分、通报批评、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低医疗机构等级、取消新农合医保定点单位资格、暂缓校验、核销诊疗科目、注销执业许可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综合监管。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严查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督。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于违法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广告、违法收费或未依法开具收费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移交市场监督、物价等行政部门处理。对于无手术指征,通过虚假手术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医疗费用或诈骗医保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执业医师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严禁再次开办医疗机构或担任其负责人。

 (五)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联合惩戒。各相关股室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商、信息通报和执法结果运用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制度。每年将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不良执业记分汇总情况、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情况通报,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等级医疗机构评审、评先评优、农合医保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县卫计委将在应当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公示栏目等公示医疗机构诚信情况、不良执业记分、行政处罚、执业许可证校验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将失信、违法行为人列入失信名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7 月 15 日-9 月 15 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对本医疗机构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进行宣传动员,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 年 9 月 16 日-10 月 15 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本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整改计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向县卫计委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8 年 10 月 16 日-2019 年 1 月30 日)。县卫计委将围绕活动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以不打招呼方式开展全面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加大暗访力度。要开具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结果,督促限期整改,并评估其自查自纠效果。

 (四)整改处理阶段(2019 年 2 月 1 日-3 月 30 日)。各医疗机构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县卫计委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跨区域、影响大、危害重的大案要案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9 年 4 月 1 日-7 月 1 日)。县卫计委将对所辖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整改效果,继续案件查办,落实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卫计委及时将活动结果通报全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县卫计委将成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强化督导,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强分工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县卫计委将要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监督执法职能的有效衔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各职能股室、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逐步形成医疗机构自律、部门(业务科室、单位)管理、监督执法、第三方参与、社会监督、联合惩戒的综合监管机制。

 (三)坚持严格执法,案件查处到位。县卫计委要全面落实属地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每个医疗机构落实监督巡查责任人,不定期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案件向相关部门移送力度,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在官方网站、报刊、医疗机构门诊大厅、门诊及住院部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活动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邀请媒体报道监督执法行动,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计生委举报投诉电话:。

 (五)加强服务指导,引导健康发展。县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服务和业务指导,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其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我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社会信誉度和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019 年 7 月 1 日前,各单位、各股室报送部门总结,和检查汇总表格。

 附表:1.南陵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及监督检查表 2.南陵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3.南陵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基本情况汇总表 4.南陵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5.南陵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汇总表

 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方案

 医疗卫生领域“微腐败”侵犯了患者健康权益,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损害了行业形象,啃食了医改红利。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专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经研究决定,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等,制定本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高压态势。全省联动全覆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行为。

 (二)坚持抓早抓小。重点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微腐败”存量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整治“微腐败”专题教育,充分认识“微腐败”和“潜规则”的危害性,加强党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目标任务 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同步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人人守纪律的目标;聚焦“微腐败”高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实施集中整治,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激浊扬清强化全行业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活动内容 (一)明确整治范围。专项活动以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的“第一、第二种形态”问题情形为主要整治范围,重点对以下 4 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开展整治:1.医德医风方面。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学术资助”和“变相回扣”等 4 类问题。2.“靠医吃医”方面。重点整治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和新农合定点资格认定等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协会、学会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 4 类问题。3.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疫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公共卫生资金、健康脱贫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单位及股室“小金库”“账外账”等 4 类问题。4.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医疗机构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患者利益等 4 类问题。

 (二)抓好动员部署。委属各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党规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性、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等宣传部署到位;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签署参与专项活动的知情承诺书、征集干部职工对专项活动建议等形式争取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理解、配合和参与;要采取开设活动专栏和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员廉洁自查活动,通过查找“微腐败”风险点和短板问题,将压力传导至每一位从业人员,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把存量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四)从严执纪问责。县卫计委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下决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行业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从严执纪。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健全制度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专项活动中认真总结,深入研究本单位“微腐败”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方法、途径,结合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要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药品购销等重点领域的违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函询、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活动安排

 专项活动为期 6 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 月上旬-7 月下旬)。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动员部署到位,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自查整改(8 月上旬-8 月下旬)。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专项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找准专项活动载体和抓手,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9 月上旬-9 月下旬)。各医疗卫生机构须于 9 月 30 日前将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县卫计委。县卫计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10 月上旬-12 月底)。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健全行风建设的制度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属各党组织是本单位专项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承担“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领导作用,带动本地区、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专项活动;要建立党的工作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全程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强调专项活动中的组织纪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专项活动中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是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深化延伸,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确保整治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净化行业风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届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切实解决干部人事管理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县卫计委开展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增强政治担当,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委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和选人用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要求、违规必纠,立行立改、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激励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奋发有为,为推进健康南陵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整治范围为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各公立医院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委巡视指出问题,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重点解决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干部档案整理、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干部考核、退休制度、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对 2016年 1 月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排查梳理,举一反三,进行彻底整改。同时,把健全制度与查处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机制,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和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

 三、整改步骤 专项整治为期 2 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0-31 日)。委机关和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6 年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以及自查自纠报告于 7 月 30 日前报委办公室。

 (二)专项督查阶段(8 月 1-10 日)。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成立督查组,对巡视中发现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看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实不实、全不全,加强指导和督促,帮助进一步明晰问题,精准施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整改提升阶段(8 月 10-31 日)。委机关和各单位对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将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以制度机制固化成果,扎紧制度的铁笼,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委党委带头抓好机关整治工作。委机关和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决防止走地场、搞形式主义。委党组及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严肃对待,精心组织;分管负责同志要负起直接责任人职责,具体抓、抓具体。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确保 1 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力争在 2 个月内见成效、半年内整改到位。

 (三)提升干部人事管理能力。各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强化专业能力提升,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能力水平,严格遵守落实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制度,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口。

 (四)持续推进工作规范。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规范干部人事管理、选拔任用工作。要形成制度机制,切实将此次整改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真正形成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附表: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

  “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审计整改要求,切实对巡视、审计指出的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立行立改,坚决纠正财务管理方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现就开展“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以“抓整改、堵疏漏、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全面纠正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和财经法治意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卫生计生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股室、各卫生计生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抓整改 1.预算管理方面。

 预算编制:

 ⑴预算编制是否遵循勤俭节约、全面绩效的原则,是否按照“保重点、提绩效”的要求; ⑵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必要性、绩效性、合理性、可执行性要求,是否与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⑶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等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和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⑷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⑸公立医院收入是否按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三公经费”管理:

 (1)是否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反“四单合一”等问题; (2)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套取资金用于接待开支、向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等问题; (3)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执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违规向下属单位转移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问题。

 会议、培训经费管理:

 (1)是否制定单位年度会议、培训计划,培训是否履行规定审批程序; (2)是否存在以虚报会议、培训人数、天数等手段违规扩大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等问题; (3)是否存在报销凭证把关不严、原始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4)是否存在接受利益相关方捐赠、赞助,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等问题。

 专项资金:

 ⑴是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⑵是否存在执行不及时,擅自调整或变更专项资金用途,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 ⑶工程建设资金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是否及时进行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按规定及时纳入资产管理。

 2. 资产管理方面。

 ⑴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和标准配置资产,资产配置奢侈浪费等问题; ⑵是否存在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长期不清理、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 ⑶资产出租和处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收缴租金等问题; ⑷是否存在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打着引进民营资本的幌子,侵吞国有资产,通过科室外包让承包人从医院攫取巨额利益等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

 ⑴是否存在不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会计制度设置账套与会计核算,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自行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等问题; ⑵是否存在会计账簿、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票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3.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⑴是否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应采未采、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问题; ⑵在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参数设置、标书制定带有明显排他性,采购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⑶是否存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违规收取押金和质保金,验收不规范,资产不入账或不按规定划拨,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4. 医疗服务收费方面。

 ⑴医疗机构是否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是否在服务场所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当地物价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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