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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素材

来源:大雁 时间:2020-06-15 点击:

防范和打击“套路贷”

 一、什么是 “套路贷”

 定义:“套路贷”是指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骗取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非法侵占财务。

 顾名思义,“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而是为了套路。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的通知》,可以说,“套路贷”不是“贷”,而是犯罪。

 二、套路贷常见套路

 (一)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等为名招揽生意,与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伪造银行流水痕迹

 嫌疑人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受害人,再让后者取出钱来,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嫌疑人刻意让受害人抱着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 款额的假象。

 (三)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嫌疑人通过种种手段,让受害人“违约”,要求赔偿“违约 金”,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受害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让受害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五)软硬兼施恶意“索债”

 嫌疑人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社会危害:“套路贷”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侵财类犯罪,其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严重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极大危 害公共秩序、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和妨害司法公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之一。

 三、套路贷的违法犯罪人员组织本身就具有恶势力的一些基本特征。

 (一)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组织特征。一般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的人员超过三人以上,而且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很多是公司化经营,经常结合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行为特征。套路贷在实施过程中全程伴随着暴力性质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放贷时非法发放高利贷,虚增债务后及平账时伴随着强迫交易、催债时采取非法变相拘禁、故意伤害、人身侮辱、强行侵入住宅、跟踪纠缠、 语言恐吓等暴力或软暴力行为,最后还有采取虚假诉讼等通过合法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诈骗行为。

 (三)套路贷具有恶势力的危害性特征。套路贷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的社会区域和行业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其在放贷过程中通常伴随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欺压百姓,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套路贷整个行为过程来分析,其除采用传统暴力手段外,还实施纠缠、骚扰、聚众依恃恐吓等使老百姓产生恐惧心理的软暴力手段。其与恶势力行为挂钩完全是正确的。

 四、温馨提醒:日常贷款要坚持“三不”

 一、不轻信免抵押、免息贷款信息

 二、不从不正规贷 款机构借款

 三、不签订任何虚高借款合同

 如果遭遇符合“套路贷”的违法犯罪,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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